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
2018年1月1日起,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使用,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: 境外域名不能备案,域名需国内注册。 域名实名认证通过后,域名注册商会将域名注册实名信息录入工信部域名验证库中,已经录入验证库中的域名才可提交备案审核。 申请备案时填写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(域名持有者)实名认证信息相符,管局审核备案会与域名注册信息进行比对,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备案退回,请提交备案前进行核实域名注册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的一致性。 验证类型
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域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才能通过网站备案域名核验:
常见域名验证退回问题:如果未能通过备案域名核验,可能存在如情形:
解决方法:请在域名注册商处修改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或修改备案主体信息,域名注册信息需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。
解决方法:域名实名认证后,域名注册商会在1~3个工作日把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录入工信部域名验证库中,域名需录入工信部域名验证库后才可以备案。
解决方法:请在域名注册商处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,域名注册信息需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。
解决方法: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进行核实。 |